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下企业实践及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167

各教研室: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我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现将2017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及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进修培训项目

1.各教研室培训对象是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及专业教学骨干。进修培训的要求:一是突出专业建设和核心课程的教学培训。二是突出高级职业资格的取证培训。三是时间从严控制,原则上在10天以内,培训时间拟定7月份。四是每个教师原则上近三年内不重复培训。

今年初步定每室报1人,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2.各行政部门培训对象是业务骨干。学习培训要求:一是突出业务技术培训和学习。二是原则上不出省。三是各部门及教辅单位根据主管工作范围限报1个项目及1-2人次。

(二)教师下企业实践、考察、调研项目

1、每个专业安排相应的专业课教师到对口医院参加专业实践。

2、培训和继续教育部门可以申请对口工作相关部门培训。

二、教师下企业实践学习的要求

1、熟悉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具体内容。

3、学习任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新标准。

4、带任务、带项目、带课题进企业,在顶岗实践过程中,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工作。

三、督查与考核

1、各教研室及行政科室要按学院的要求做好相应的进修培训或教师下企业的计划与方案,教师系列统一报曾芍处,行政系列统一报分管副院长处。

2、进修培训或教师下企业任务完成后,每个人员要将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学习总结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在报帐前报学院人事处。(邮箱:1225361719@qq.com)

四、申报方式

按附表二、表三的要求填报学习培训计划,并于6月5日前将培训学习计划报相关曾芍副院长,审核后统一报人事处(邮箱:1225361719@qq.com).人事处初审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