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 评选方案

发布者:王欢妍发布时间:2026-09-11浏览次数:10

       为了表彰我校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根据《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比奖项

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

二、评比范围

    2024、2025级在校三年制大专学生(含25级五年制学生)。

三、评比条件及名额

(一)校长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25—2026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成绩排名在同专业的前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的前20%,无任何违纪行为;荣获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2)思想品德、科技创新、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2025—2026学年度获得由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专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体育竞赛等其他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成绩合格可直接评为“校长奖学金”,其中省级比赛获奖有团队成员的取排名前五位学生,不占二级学院评比名额。

2.评比名额: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人数见附件1,同一专业同一年级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25—2026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的前30%;无任何违纪行为。

(2)2025—2026学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学习成绩合格,无任何违纪行为,学生可直接被评为“三好学生”,不占二级学院评比名额。

2.评比名额: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人数见附件1,原则上确保每班一个。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25—2026学年度学习成绩合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的前50%;无任何违纪行为;评选学年连续担任学生干部达一年,工作成绩考核评定为优秀或在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2)获得校级文明宿舍的寝室长,学习成绩合格,无任何违纪行为,可直接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不占二级学院评比名额。

2.评比名额: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人数见附件1。

(四)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共青团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各项目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且在湖南志愿服务网进行了志愿者注册,服务时间达10时长以上;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生综合素质拓展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30%;近一年内没有任何违纪现象,无任何违纪行为。

(2)获得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相关荣誉,学习成绩合格,无任何违纪行为,学生可直接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不占二级学院评比名额。

2.评比名额: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人数见附件2。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学习成绩合格;学生综合素质拓展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50%;无任何违纪行为;评选学年连续担任共青团干部达一年,工作成绩考核评定为优秀或在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2.评比名额: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人数见附件2。

(六)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1)二级学院考核排名前10%的班级可参评。

   (2)主题班会和周例会按要求开展,记录完整。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生发展标准按要求执行。

   (4)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平均到课率在90%以上。

   (5)传统文化学习优秀率在40%以上或合格率为80%以上。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晨练出勤率在85%以上。

   (7)宿舍内务打扫优秀率在20%以上或合格率在60%以上,有校级文明寝室。

   (8)公共卫生打扫优秀率在20%以上或合格率在60%以上。

   (9)班上学生举止文明,不文明行为人数在2%以内。

   (10)晚就寝纪律好,夜不归宿学生比例在2%以内。

2.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1)凡申请“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由班委会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申请表》,同时提供1500字以上的先进典型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2)“先进班集体”由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再推荐排名学院前10%的班级报学生工作处(附《申请表》、先进典型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二级学院可推荐班级数见附件1。

    (3)学生工作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常规管理效果、班级活动开展、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

(七)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能成为团员的领导核心;有规范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选举程序,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2)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能够较好的管理好“智慧团建”线上团支部。

(3)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4)积极组织团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好团支部成员认真、扎实完成每一期青年大学习,参加升旗仪、青年学习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并取得好的成绩。

(5)积极地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6)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有长期开展的特色活动。

(7)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创新创业各类比赛。

(8)推荐团支部的学习成绩及格率不低于班级人数80%;团支部成员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记过以上处分)。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要求提供15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并附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团日活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证明材料),

(2)由各团总支评议后推荐,报校团委评比,各团总支可推荐团支部数见附件2。

(八)五四红旗团总支

 1.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要符合“政治建设好、组织基层好、服务联系好、作用发挥好”的标准。具体条件为: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设置完整,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能成为团员的领导核心,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换届及时、规范,按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认真完成团费收缴工作,积极做好年度团员评议、评奖评优工作,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干部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资料及时上交。

(2)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认真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智慧团建”学社衔接率100%完成,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各项专题学习100%完成,积极开展各项主题团日活动,并按要求将资料上传“智慧团建”系统,做好“智慧团建”团内激励记载。

(3)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积极举办二级学院分团校和组织团员完成“青马工程”培训班学习,学员结业率100%;积极组织团员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组织开展好智慧团建专题学习,认真开展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凝聚团员青年力量。

(4)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加青年学习节、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结合专业特色承办各项子活动,活动形式逐年有所创新;积极支持挂靠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组织指导挂靠社团积极承办和参与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团委组织的各种大型文娱演出活动。

(5)认真完成学校部署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6)组建一支固定的志愿者队伍;按照要求完成校园文明督察活动;按要求对接建立一个学雷锋基地,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活动成效明显;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无偿献血活动;配合学校完成其他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好广大青年学生在湖南志愿服务网完成线上注册。

(7)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好新媒体阵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及时并高质量地在二级学院和校团委新媒体阵地布活动新闻。

(8)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9)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在大赛中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团总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

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需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并附评选条件各项相关证明材料。由校团委在申报团总支中综合审核、量化评分,择优评选出2个“五四红旗团总支”。

    四、评比和认定程序

1.所有评比奖项以班为单位,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由二级学院审查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校长办公会批准,由学生工作处和团委统一组织表彰。

2.各二级学院要制定院级评选方案,将盖章的纸质稿于9月17日交综合楼210办公室。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特别是对于校长奖学金的评选,要参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实行评选积分制,确保评选公正公平,评选后将申报学生的积分计算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个人奖项不得重复参评,如有则只评最高奖项。如学生工作处审核有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将直接删除,不再进行增补。

    五、评选时间与资料上交

1.各二级学院收集2025年9月1日至今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资料,其中24、25级学生获奖,须同步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正式表彰文件;团队获奖,若证书上可体现全部成员姓名,仅需提交1份资料;5人及以上团队获奖,需备注成员排名。于9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综合楼210办公室。上报资料将作为校长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直通审核依据,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逾期不再补报。

2.符合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学生填写申报表。各班级根据学生的成绩和平时综合表现评出所有奖项,二级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在9月28日前汇总名单发电子稿至学生工作处(2665514533@qq.com),并上交相关评选资料。2025—2026学年度有违纪行为(不文明行为、夜不归宿等)或被认定为校级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不得参于评奖评优。

3.各团总支的评优申报工作在9月28日前完成,并认真填写好相关申报表,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成绩查询、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等。申报材料以团总支为单位于9月28日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团委223室,电子版发邮箱ldzytw@126.com。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优秀共青团员、团干只需上交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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