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保障困难学生在校基本学习生活,助力学生安心就学、成长成才,本学期,学生工作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对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经班级摸排、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复核、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拟资助情况公示如下:
1、拟给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刘睿婷学杂费减免,减免金额共计4911元;
2、拟为48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计发10个月,人均补贴总额4000元。如对本次拟资助学生资格、资助情况存有异议,或发现存在虚报家庭情况、不符合资助条件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处理。
公 示 期: 2026年6月15日—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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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校级拟资助人员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26 年 6月15日

